湖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汽车租赁诈骗形式多种多样。
其一,犯罪分子从汽车租赁公司骗租汽车,将车辆转让、抵押,所得赃款用于还债或挥霍。除利用伪造的身份证、驾驶证、户口本等证件作担保骗租外,还有使用他人财产证明抵押骗租、伪造单位证件骗租、以个人真实身份骗租、自己成立租赁公司诈骗加盟车辆等方法。
其二,犯罪分子利用汽车租赁公司之间信息交流不畅的漏洞行骗。如2005年上海市侦破的一起系列案件中,五个犯罪团伙利用租赁公司无信息交流,连续诈骗25家租赁公司的车辆110辆。
其三,汽车租赁诈骗向有计划、有组织发展。
面对多样化的汽车租赁诈骗,长沙荣天租车网提示各汽车租赁公司加强防范。
首先,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,规范租车程序,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,全面提高防范风险。
其次,要加强事前信用考察。签订租车合同前,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对租车人的身份、经济状况、信用程度、租车用途作全面的调查并进行详细登记,认真辨别相关信息的真伪,不能单凭租车人的身份证、户口本等证件出租车辆。
最后,设立有效担保。在签订租车合同时,租赁公司可以要求承租人特别是外地承租人提供保证人、保证金、财产抵押等担保方式,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。
另外,还可加强对租赁车辆的跟踪管理,一方面可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车反馈条款,与租车人保持充分联系,及时掌握车辆去向;另一方面,可在车上加装GPS全球定位系统,随时了解车辆行踪,一旦车辆被骗,也可根据有关信息寻找。